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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发文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8-22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我县环境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防止和缓解污染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与安全造成危害,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安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环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
)生物化学或爆炸等恐怖袭击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
(
)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遭受严重污染事件;
(
)危险化学用品生产、运输、存贮、销售,使用过程中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
)工业企业造成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
)洪水、地震等地质灾害次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等。
二、指挥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快速反应,高效指挥;保护公众,保护环境。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为做好环境突发污染事故的妥善处置工作,提高我局应对突发污染事故的处置能力,特成立安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监测组、调查处理组、专家咨询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小组。
(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局长程士炜任组长,副局长王瑞民、副局长刘士庭、党组副书记王晋新、副局长张国强、纪检组长狄永红、党组成员刘艳红、党组成员常云霞、工会主席张海平任副组长,全体中层干部任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指导全县环境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市环保局报告环境突发污染事故的处理情况;负责上级机关有关指令的传达和落实;负责环境应急预案的演习和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对可能产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场所进行检查;向社会公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及处置情况。
(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党组成员常云霞兼任。
主要职责:应急指挥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信访股(12369环境举报投诉中心),负责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一管理环境突发污染事故的情报信息,拟定相关决定、建议,配合和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253866912369(夜晚)
(
)应急监测组
应急监测组由局纪检组长狄永红任组长,县环境监测中心站、县环境辐射监督管理站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监测的日常管理;指导对环境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组织查清污染物种类及其影响地区范围,为现场应急指挥提供决策依据;根据事故严重性决定应急监测组织调度与实施方式,对危害较大的污染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参与现场监测;负责环境应急监测方案的编制。
(
)调查处理组
调查处理组由副局长王瑞民任组长,局污控股、开发股、法制股、辐射站、环境监察大队、信访股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指导对环境突发污染事故的紧急处置,确定污染范围和污染物种类,提出分析、预测和处置建议;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参与现场指挥和处置;负责环境突发污染事故原因及责任的调查和处理。
(
)专家咨询组
专家咨询组由副局长刘士庭任组长,聘请有关科研院所、院()等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家、教授参加。
主要职责:为应急领导小组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措施的技术咨询;参与现场调查处理和应急监测工作。
(
)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由党组副书记王晋新任组长,局办公室、财务股、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预案实施的专用仪器设备、车辆及其他物品的管理,确保能随时启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确保应急预案启动时,交通和通讯畅通无阻。
(
)对外新闻信息发布组
对外新闻信息发布组由副局长张国强任组长,局宣教股、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向社会公众、媒体公布环境突发污染事故及处置情况。
(
)各环保站
主要职责: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环境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应急指挥组织机构;负责事故现场勘查及调查,掌握事故发生原因、事故状况和发展态势,及时向局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迅速到达事发现场,做好应急指挥和调查以及环境监测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环境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宣传教育;完成局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应急任务。
四、应急指挥程序
(
)值班人员接到环境突发污染事故报告后,要认真记录污染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出现的特征及可能的危害范围、损失和报告人信息等相关资料,并迅速向局应急指挥办报告。
(
)应急处置指挥办公室要及时将突发污染事故报告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同时通报调查处理组、应急监测组、专家咨询组和后勤保证组进入预警状态。
(
)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组织核实突发污染事故情况,根据事故发生的状况,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环保局。
(
)调查处理组、应急监测组、专家咨询组和后勤保证组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做好随时赶赴现场的准备。
(
)局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污染事故的发展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方案和派遣调查处理组、应急监测组、专家咨询组赶赴现场开展工作;调查处理组、应急监测组、专家咨询组在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依据职责分工,及时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为当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
)对外新闻信息发布组负责信息发布工作,统一对外公布突发污染事件的情况,说明污染事故发生及应对处置情况。
(
)调查处理组确认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后,上报局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由局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做出终止处置监督、监测决策,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环保局。
(
)调查处理组、应急监测组、专家咨询组和当地环保站于事故终止一周内,将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情况上报局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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