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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县政办〔2018〕58号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安阳县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7-03 浏览次数:

安县政办〔201858

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安阳县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

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着力提升公路通行保障能力,减少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对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侵害,维护良好的场秩序,经研究,决定成立安阳县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长:杨会范   副县级干部

副组长:陈卫世   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王庆红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公路局局长

连海民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员:侯文华  县工信委总工程师     

王海平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胡乐聪   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县发改委党组成员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郜志军   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乔志勇   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杨会范同志担任召集人,副组长担任副召集人,县政府办、工商质监局、公安局、工信委、发改委及有关乡镇参加,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治超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指导全县治超工作;通报交流全县治超工作情况,研究讨论治超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意见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开展集中治超、联合专项治超和督导检查考评等工作。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王海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各乡镇政府:在安阳县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辖区内企业管理,对辖区内货运源头单位安排专人分包负责。依法取缔本辖区内非法煤场、砂石料场及其它货物分装场站,杜绝货车中途驳载。

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治超站点日常工作;负责货运源头监管工作,防止车辆超限超载,消除事故隐患;开展超限超载路面查处执法工作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人员、运输企业、运输车辆、装载源头企业监管查处;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为监管查处开展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探索信用惩戒等方法,建立违法车辆、驾驶人、企业等“黑名单”,开展失信“黑名单”公示,与其他治超成员单位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3县发改委:负责指导监督治超工作中相关收费政策的执行,贯彻落实省制定的超限超载车辆装卸等收费标准。

4县工信委:负责货运车辆生产改装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监督检查货车生产改装企业及产品;对生产违规汽车产品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5县公安局:负责车辆登记管理,配合维护超限检测站点的交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载、非法改装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

6县工商质监局:负责依法对货运车辆生产改装企业进行监管,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和拼装、擅自改装机动车辆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予以查封,对治超工作中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对汽车产品质量和生产改装车辆企业的生产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车辆强制认证要求汽车产品的行为。

 

 

 

 

201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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