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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示范办〔2017〕14号 关于印发示范区(安阳县)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文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0-12 浏览次数:

安示范办〔201714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委(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示范区(安阳县)重大项目建设等

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局办及直属单位,各镇(街道),集聚区(园区),各有关单位:

《示范区(安阳县)重点项目五个一分包制度》、《示范区(安阳县)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周例会制度》、《示范区(安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代办员制度》已经示范区(安阳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委(综合)办公室

                 2017616      

示范区(安阳县)

重大建设项目“五个一”分包制度

重点项目建设是示范区(安阳县)建设的首要抓手。为进一步强化责任、提高服务意识,加大协调和推进示范区(安阳县)重点项目建设力度,经研究决定制定示范区(安阳县)重点项目五个一分包制度,即一个重点项目成立一个指挥部,明确一名县级领导总负责,落实一个局委一把手具体负责、安排一名代办员全程负责手续办理、确定一名乡镇科级干部协调建设环境。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职责

重大建设项目设置指挥部,指挥部由指挥长、责任单位一把手、乡镇科级干部、代办员等人员组成;指挥长由县级领导担任,责任单位明确到各相关局委,代办员由发改局重点项目办工作人员担任。

(一)指挥长职责

1、指挥部指挥长为本项目第一责任人,在示范区(安阳县)和各产业指挥部或专项指挥部的指导下工作,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2、责权统一,指挥长有权随时召集示范区(安阳县)各职能部门参加项目推进协调会议、现场办公会议等,提出问题解决方案,推进项目建设,各机关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3、对项目推进过程中指挥部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梳理汇总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提请示范区(安阳县)研究解决;4、凡未按序时进度完成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的,在重点建设项目周例会上要说明原因。

(二)责任单位一把手职责

1、责任单位一把手是项目建设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种问题;2、协调乡镇科级干部、代办员及有关部门解决问题、推进工作;3、加强与企业沟通,帮助企业解决切实困难,共同推进项目建设。

(三)代办员职责

1、项目代办员负责项目从落地到投产全程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办理;2、业务代办员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按照时间节点内办理。

(四)乡镇科级干部职责

1、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2、协调企业和地方关系;3、保证信访稳定。

二、落实一线工作机制

各指挥部要严格落实一线工作法,指挥长和指挥部成员每周至少两次到项目建设一线现场办公,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查找和帮助解决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调研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推进建设进度。纪检、督查部门要加大监督、督导力度,凡未落实一线工作机制的要在全区通报。

三、完善定期通报制度

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继续实行半月通报制度,各指挥部于每月12日、25日(遇节假日提前)向示范区发改局报送上半月及当月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由指挥长签字后报送。发展改革规划局汇总后于每月13日、26日报纪工委和工委(综合)办公室,印发重点项目情况通报。未按时报送的,全区(县)予以通报批评。为保证项目建设进展能按时上报,各指挥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和情况。

四、落实挂图作战制度

为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各指挥部要结合项目建设进度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网络图,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节点,做到年底前至少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各指挥部要将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网络图在项目工地及指挥长办公室悬挂,按计划节点推进项目建设。

五、考核问责机制

每季度或半年对所有承担省、市重点项目任务的单位进行百分制综合考评排名,前三名通报表扬,后三名通报批评,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对行政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报请组织部门处理。

示范区(安阳县)

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周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工作的协调力度,切实解决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点项目工作的顺利推进,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建立示范区(安阳县)重点项目工作周例会制度,专题研究重点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周例会由示范区(安阳县)主任(县长)主持召开,发改局负责会场、会议通知,议题收集整理,会议议程安排、会议材料及会议纪要的起草;督查室负责督导落实。

二、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包括各项目指挥长,县级分包重点项目领导,区(县)直责任单位、镇(街道)责任单位,以及议题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三、召开时间

原则上每周六上午召开例会。具体时间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四、议题安排

会议议题:周例会主要研究解决各项目指挥部及片区重点项目、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项目及其他省、市级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其他各项目指挥部上报需要周例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议题申报:由各项目建设指挥部、重点项目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负责收集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经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县级领导签字后于每周二下午5点前报示范区发改局重点办;重点办每周五汇总整理会议议题并报相关领导。

五、会议议程:

(一)督查室汇报上次会议研究事项落实情况;

(二)对项目存在问题进行研究;

各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长或重点项目的责任单位和乡镇主要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相关部门就项目存在问题结合本部门职责进行表态发言。

会议主持人明确解决问题的时间、责任单位,并安排部署下一步项目建设工作;

(三)例会主持人总结讲话。

六、会议纪要

周例会会议纪要由发改局重点项目办负责起草、下发。

七、会议落实

督查室(县督察局)根据会议纪要明确的事项细化后,按照部门职责进行责任分解,明确时限,责任到人,督促落实,并在下一次周例会上通报落实情况。


示范区(安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代办员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示范区(安阳县)投资软环境,更好地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服务,切实推动行政审批手续全面提速增效,特制定《示范区(安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代办员制度》。

一、  指导思想及原则

对省、市重点项目以及招商引资的重大项目实施双代办服务,从项目入驻、落地建设和竣工投产三个阶段,实行全过程代办制度。项目代办全过程实施一个企业(项目)一名代办员的代办制度,为投资方提供进一道门、找一个人、办一切事保姆式全程跟踪式服务。

二、组织形式

代办员分一级代办员和二级代办员,一级代办员可从示范区(安阳县)优秀干部中选调,二级代办员由示范区(安阳县)发改、国土、住建、环保、规划等审批部门明确1名主管审批业务的副科级领导担任。

三、工作职责和内容

(一)工作职责

1、一级代办员负责所有省、市重点项目以及招商引资的重大项目审批手续的分解代办和跟踪督办。

2、二级代办员负责本职能部门的所有审批事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内容

所有省、市重点项目以及招商引资的重大项目的审批手续主要有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选址许可、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用地预审审批等从项目落地到投产相关手续。

四、工作制度

1、联席会议制度

代办员将收集到的特殊疑难审批项目上报示范区发改局重点项目办公室,由主管县级领导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项目审批和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代办员负责督查落实会议事项。

2、全程代办制度

一级代办员对发改局重点办指定代办服务项目负责全程代办、督办,二级代办员负责对本部门审批手续全程代办,直至办结全部审批项目。

3、督查制度

示范区(安阳县)督查部门负责对代办员的代办工作情况,及有关局委的审批行为进行检查、督办,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通报制度

发改局重点办对代办员的代办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局委的审批情况以工作通报的形式给予通报,报送县四大班子领导。

五、工作流程

1、企业申请,受理代办项目,填写代办受理表;

2、对企业需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解,指定代办人员,建立代办档案;

3、督导代办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积极联系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其按规定时限办结,遇到特殊审批事项移交发改局重点办或重点项目周例会研究解决;

4、填写督导代办情况记录表,对每一项办理完毕的手续、事项进行登记;

5、企业所有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填写手续代办移交表,代办员将所有代办档案移交企业委托人;

6、对代办情况进行测评,由企业代表填写督导代办满意度调查表。

六、民主测评

由企业代表定期对代办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业务知识、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测评结果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次,对于第一次被评议为非常不满意的人员给予警告处理,连续两次被评为非常不满意的代办员,给予警告或进行诫勉谈话,并写出书面检查。

七、责任追究

对代办员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由发改局会同督查室对代办员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征求项目单位意见、现场调查、公开评议等方式进行督查。

代办员有下列情形的要实施责任追究:

1、未按联席会议确定的内容和时限办结的;

2、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

3、工作中不履职、不尽责、推诿扯皮的;

4、属于国家、省、市级审批的项目要件,没有及时上报的;

5、对申报材料不能一次性告知、延误审批时间的;

6、未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批的;

7、未按时参加或缺席联席会议的;

8、谋取不正当利益、搞不正之风的;

9、在工作中出现其它过错的。

同时,对有上述行为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及《安阳市公职人员工作作风预警制度(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八、具体要求

1、代办员应接受原单位和发改局重点办双重领导,严格遵守代办员工作守则;

2、代办员每周四下午向发改局重点办上报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代办项目审批进度和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附件:

1、示范区(安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代办员考核办法

2、示范区(安阳县)联审联批代办员工作守则

3、示范区(安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代办员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1

示范区(安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代办员

考核办法

为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为示范区(安阳县)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热情周到的优质服务,推动示范区(安阳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规范代办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正确评价代办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是第一要务,按照透明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日常考评与年终考评、领导点评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建立激励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示范区(安阳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核对象

代办人员(包括一级、二级代办员)均为考核对象,其他工作人员以该办法为标准,主动遵守各项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代办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为基本依据,从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廉政建设、综合评价六个方面进行具体量化计分。

四、考核标准

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符合要求的得基本分,不符合分项要求的分次扣分,扣完为止。

1、思想政治素质(10分)

1)不服从重点办管理,协调办理事项不积极主动,视情节扣1分。

2)未按规定请示、报告有关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的,造成影响的每次扣1分。

3)代办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由于工作作风问题被反映或检举,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

4)未遵守首问首接和一次性告知制,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分。

2、工作业绩(30分)

全部完成自己受理企业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的,工作成绩显著,得30分。按照省、市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手续办理事项量化考核。

1)省重点项目的行政审批手续,难度大的,未完成一项扣0.5分;难度小的,未完成一项扣1分。

2)市重点项目的行政审批手续,难度大的,未完成一项扣0.3分;难度小的,未完成一项扣0.5分。

3)服务企业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每次扣1分。

4)协调办理的行政审批手续,由于职能部门代办人员的原因造成延期办理的,每次扣二级代办员1分。

5)协助其他同志办理原单位行政审批事项,顺利办结的加0.2分。

7)对交办的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每次扣1分。

3、工作纪律(20分)

1)按时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无故旷工(按半天记)每次扣1分。

2)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溜岗、办私事,每次扣1分。

3)上班期间私自外出,不按规定请销假的,每次扣2分。

4)办公室保持干净、整洁,文件资料摆放有序,发现不清洁、不整齐的,相关责任人每次扣1分。

4、民主评议(20分)

1)实行现场打分制。企业代表在项目审批事项办理完结后,对所负责代办的代办员进行现场打分,非常满意加1分,满意不扣分,比较满意扣1分,不满意扣1.5分。

2)每季度定期邀请企业代表对所有代办员进行评议,非常满意加1分,满意不扣分,比较满意扣1分,不满意扣1.5分。

3)每季度定期邀请企业代表对所有代办员进行评议,非常满意加1分,满意不扣分,比较满意扣1分,不满意扣1.5分。

5、廉政建设(10分)

1)在办理审批手续过程中徇私舞弊的,每次扣2分。

2)接受或者向企业人员索要财物的,每次扣10分。

3)违反优化经济环境有关规定,被反映或举报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

6、综合评价(10分)

由示范区(安阳县)重点办班子成员对全体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1)领导决定事项,未严格执行的,每次扣2分。

2)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听指挥,每次扣2分。

3)业务技能、工作热情、工作效率等视情况加减分。

本办法由示范区(安阳县)重点办按季度考核,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

示范区(安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代办员

工作守则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做到依法行政,作风正派,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团结同志,服从组织。

二、认真落实代办制度,主动与落地企业人员联系,切实为企业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和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受理业务细心,解释疑难问题耐心。

四、待人接物要热情礼貌,行为规范,持证上岗。

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六、工作人员不准接受企业相关人员的吃请和物品。

七、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

八、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期间不准接打电话。

九、严格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单位的管理和领导,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3

代办员满意度测评表

为了进一步提高代办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请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测评项目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

服务态度

办事效率

解答问题准确、耐心、细致

着装整洁、挂牌服务

无乱收费、乱培训、乱摊派

业务知识熟练

要求提供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遵纪守法

无吃、拿、卡、要现象

代办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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